香港不是欧盟的成员,货币是港元。接受存款的银行持有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牌照。存款保障计划根据《存款保障计划条例》设立,由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执行。这和内地存款保险的 50 万元人民币不是同一只基金,额度不能相加,也不能互相顶替。
80 万港元从哪一天起
2024 年 7 月 12 日,《2024 年存款保障计划(修订)条例》刊宪。第一阶段措施在 2024 年 10 月 1 日生效,保障上限从 50 万港元提高到 80 万港元,按每位存款人、每家计划成员计算。同一人在同一家银行的多个账户要加总,不会因为开了三个户就变成 240 万港元。
补偿按总额计算,不先扣除存款人对这家银行的欠款。联名账户通常视各持有人份额相等,每人各自再受 80 万港元限制。
受保的包括储蓄、往来,以及期限不超过五年的定期存款;币种包括港元、人民币和其他货币,加在同一份 80 万里。个人、联名和公司账户都可以,已作抵押的存款也包括。
不保的有:离岸存款、结构性存款、不记名存款证、期限超过五年的定期存款,以及债券、股票、认股权证、互惠基金、单位信托、保单和虚拟资产。储值支付工具也不在计划内。一张储值卡或电子钱包里的余额,不因为运营商在香港就套用这 80 万港元。
立法会 2025 年 7 月的文件把多数情况下付清补偿的目标写成七天。这是计划的目标时间,不是每一笔复杂权益都能在第七天入账的承诺。
第二阶段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包括银行合并或收购时对受影响存款人的额外保障,以及要求成员在电子银行平台展示计划成员标志。合并之后的过渡额度要按当时的计划规则算,不能把 2024 年 10 月 1 日以前的 50 万港元继续当成现行上限。
和内地、和电子货币分开
内地注册的银行不并进这 80 万港元。同一集团在香港的持牌银行和在内地的法人,是两家机构、两套保障。品牌相同不能合并,也不能各算一份香港额度。
香港没有欧盟那种向合法居民提供基本支付账户的指令。金管局的新闻稿不规定开户年龄和证件种类,本篇不补一个岁数。银行可以按客户审查拒绝申请。公司存款按该公司这名存款人计算 80 万港元,不和董事个人账户加在一起。
香港本地转账不用 IBAN。能用转数快或银行电汇,只说明付款路径,不说明这笔钱在存款保障计划里。电子货币和储值工具的客户资金适用它们自己的监管,不进 80 万港元。
官方依据与适用范围
- 金管局:2024 年 10 月 1 日实施第一阶段:上限从 50 万提高到 80 万港元的生效日;不能列出某一家银行的受保产品清单。
- 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受保和不受保的账户种类、多账户必须加总;不能证明离岸存款或储值工具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