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文尼亚是欧盟和欧元区成员。银行和储蓄银行由斯洛文尼亚银行发牌。账号以 SI 开头。存款保障制度由斯洛文尼亚银行运营,不是另设一家独立的赔付公司。它在 2016 年底依据《存款保障法》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障基金,由总行在斯洛文尼亚的银行和储蓄银行缴费。基金用来偿还受保障的存款,也可以为处置或强制清盘提供资金,使存款人能够取用受保存款。
10 万欧元依职权付,更高的部分要申请
受保存款是参考日余额加上计到那一天的利息,最多 10 万欧元。这 10 万欧元由斯洛文尼亚银行依职权偿还,存款人不用提交申请。主张超过 10 万欧元的人必须另交申请。中央银行会说明怎么交、截止日期是哪一天。
法律把若干交易产生的债权,在 10 万欧元之上保障到 50 万欧元,期限是存款人取得对银行的债权之日起六个月。银行发给客户的说明把这些交易写成法律所确定的情形,包括与私人住宅不动产直接相关的交易。主张这一档的人要单独申请,并向保障制度说明理由、提交证据。50 万欧元不是自动加在每个账户上的第二上限。
支付最迟在计算保障的截止日之后七个工作日完成。截止日是斯洛文尼亚银行关于存款不可用的决定,在公共法律记录与服务局网站上公布的日期。钱打到中央银行指定的付款银行。外币存款按该参考日中央银行公布的汇率折成欧元支付。决定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中央银行要在自己的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发布给存款人的通知。
和邻国的差别
奥地利的临时高额由 ESA 写到合计 50 万欧元、最长十二个月,而且储蓄银行不进 ESA。斯洛文尼亚是单一中央银行基金,临时高额写到 50 万欧元、六个月,并且 10 万欧元以内不用申请。电子货币余额不进这只基金。中央银行的英文页没有开户年龄,本篇不补一个岁数。斯洛文尼亚参加金融账户信息交换。
官方依据与适用范围
- 斯洛文尼亚银行:存款保障:10 万欧元依职权支付,超过部分另申请,七日从公布日的截止日起算;不能把外币按别国央行的汇率折算。
- NLB 的存款保障说明:法定情形下六个月内可到 50 万欧元,须单独申请并举证;不能把 50 万欧元写成每个账户的自动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