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在 MiCA 之前把虚拟资产服务商放到金融犯罪调查局的登记里。登记机构要做客户识别、监测和可疑报告。调查局的国家风险评估把这个行业标成洗钱和恐怖融资的高风险,原因是客户远程、交易可拆分、币可以转到没有同样规则的平台。
刑事滥用是第一种:币来自欺诈、勒索或暗网,服务商只核对了证件照片就让它换成法币离开。身份冒用是第二种:用别人的证件批量开户,提币地址和证件上的人无关。系统漏洞是第三种:热钱包权限、旅行规则字段被留空、对高风险国家的转账没有拦截。针对特定行业的滥用是第四种:赌博、混币和无托管之外的过账,被装进“投资”或“支付”的业务说明里。
恐怖融资在这个行业里更多是小额、多次、最终收款人难以对应到制裁名单上的名字。金额小不是不监测的理由。
调查局对登记机构作过罚款和除名。具体金额、对象和决定日期以它公布的处罚为准,不要用第二手文章里的“纪录罚款”代替决定书。罚款说明的是控制失败。控制失败可以发生在还没有一笔洗钱被法院定罪的时候。
MiCA 授权加上旅行规则,把其中一部分义务写成了欧盟统一要求:没有授权不能继续提供服务,转移要带收付款人信息。授权不保证这家机构的监测已经合格。立陶宛的旧登记被除名的机构,不能用“我们曾经登记过”来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