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网站在 fintegry.com。账户信息服务条款是 Bendrosios sąskaitos informacijos paslaugos teikimo sąlygos,打开的正文没有另印生效日期。法人是 UAB „Fintegry“,公司代码 302305605。条款把注册地址印成 Sporto g. 18, 09200 Vilnius。登记页把地址和通信地址都印成 J. Balčikonio g. 3, LT-08247, Vilnius。条款里的联系邮箱是 psd2@fintegry.com。登记页邮箱是 info@fintegry.com。登记页印有 LEI 9845002D4Z5E4139BE16。打开的条款和登记页没有印出公司自己的电话。
只提供账户信息服务的支付机构牌照第 4 号,2021 年 6 月 14 日由金融市场监督服务执行主任签发,决定号 419-108。条款把同一日的牌照写成编号 LB002093。登记页的授权代码是 LB002093,牌照自 2021 年 6 月 14 日起有效。自该日起登记的活动只有账户信息服务。登记类别还包括货币兑换运营商。打开的活动表没有给货币兑换单独一行起止日期。登记页写明可在其他成员国不设分行提供服务,并标着 29,打开的页面没有列出这 29 个国家的名称。监督机构是立陶宛银行,条款把其地址印成 Gedimino pr. 6, 01103 Vilnius,电话 +370 800 50 500。
类别
这是立陶宛支付机构,不是银行。牌照只覆盖账户信息服务:通过互联网提供客户在其他支付服务提供商处所持一个或多个账户的信息。打开的条款没有写出客户资金隔离账户。公司不收集、不保存与个性化安全数据有关的客户数据,例如一次性登录数据。这类数据只在一次会话中使用,加密后不能还原或再次使用。每次提出账户信息请求,客户都要重新确认身份。
谁能用
打开的条款没有印出年龄数字,也没有印出支付卡名称或年费。客户确认自己有权使用登录账户服务机构所需的识别数据,并有权请求账户信息服务。
客户用账户服务机构的识别工具登录,输入所需数据,并同意 Fintegry 取得账户列表。客户确认同意后,Fintegry 自动向账户服务机构请求相应账户信息。请求按合作方事先给出的条件自动生成,包括所需对账单期间、账户信息种类和同意有效期。这些条件在客户确认同意前向客户披露。自账户服务机构处收到账户交易列表起,不晚于 1 个工作日,Fintegry 完成这项服务,并把收到的账户信息交给合作方。合作方是客户使用这项服务为其收集账户信息的第三方。信息可以按汇总形式转交,也可以按原样转交,视客户的同意和合作方的指示而定。
同意可以是一次的,也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有效。同意不能给予超过 90 日的期间。具体有效期可以因账户服务机构的内部决定而不同,客户也可以在到期前通过账户服务机构的沟通渠道撤销同意。账户不能在网上使用,或与特定账户服务机构没有连接时,打开的条款写明这项服务无法提供。
双方用电子邮件沟通。一方用电子邮件发出的信息,视为于同一工作日发出并到达对方。
费用
条款第 5.5 条写明,客户不为账户信息服务付任何费用。
投诉用电子邮件提交。公司免费审查客户投诉,并使用立陶宛语。自收到之日起不晚于 15 个工作日审查完毕。因客观原因不能在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的,给出中间答复。最终答复期限无论如何不超过 35 个工作日。客户对决定不满意,或公司没有在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的,可以另寻途径。消费者可以通过电子政务网关,或把填好的消费者申请表或自由格式申请发到 frpt@lb.lt,纸质件寄到立陶宛银行金融市场监督服务,Žalgirio g. 90, 09303 Vilnius,使用立陶宛语。也可以向 Totorių g. 4, 01121 Vilnius 投诉,或发到 info@lb.lt。消费者向立陶宛银行提出,须在收到不能接受的答复后 1 年内,或在公司未于收到投诉起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的情形下、自该 15 个工作日届满后 1 年内。事先须先向 Fintegry 提出争议情况和请求。立陶宛银行的决定对公司和客户都没有强制力,客户仍可以向法院起诉。
合同按立陶宛共和国法律解释。立陶宛共和国法院有专属管辖权。双方同时约定先以协商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