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AB „Glocash Payment“ 的公司代码是 304596376。电子货币机构牌照第 19 号,日期是 2017 年 11 月 21 日,授权代码 LB000431。条款自 2024 年 6 月 28 日起适用,注册地址写成 T. Narbuto Str. 5-1, LT-08101, Vilnius。立陶宛银行登记地址和通讯地址都是 T. Narbuto g. 5-1, LT-08101 Vilnius。网站页脚把立陶宛办公室写成 T. Narbuto str. 5, Vilnius,没有印出 5-1 和邮编。同一页脚还印着香港办公室 Unit 04, 16/F, 33 Argyle Street, Mongkok,以及上海办公室虹口区松花江路 2539 号 1 号楼 13 楼。立陶宛银行页面上的邮箱是 kui.yan@glocash.com。正式投诉写到 complaints@glocash.com。打开的页面没有印出公司自己的电话。条款里的 +370 800 50 500 是立陶宛银行的电话。
条款列出的支付服务是:支付交易执行,含直接借记、通过支付卡或类似工具的交易,以及含长期指示的贷记转账;从支付账户提取现金及经营支付账户所需的操作;汇款。立陶宛银行参与者页确认牌照自 2017 年 11 月 21 日起有效。打开的英文参与者表被截断,这里不补写每一项活动的起止日期。货币兑换出现在机构类别里。
2020 年 1 月 27 日,立陶宛银行罚款 17000 欧元。2023 年 4 月 11 日,罚款 10000 欧元,事由包括内部审计和收到资金的保护要求。这两笔是监管罚款,不是客户价目。
类别
这是立陶宛电子货币机构,不是银行。条款写,账户里的电子货币不是存款,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为存放期间支付利息,也不提供与存放时间有关的其他利益。首页写客户资金保障体系保证 100% 资金,并提到欧洲电子货币牌照和香港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打开的条款没有写出隔离账户,也没有写出存放客户资金的银行名称。
谁能用
电子货币在收到自然人或法人的资金后按面值发行。打开的条款没有印出年龄,也没有印出本公司发行的支付卡名称和年费。首页示例里的 998 美元和 2021 年 5 月 21 日交易日期,是页面上的演示图,不是价目。
登录后无操作的最长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起支付后,手机收到特别代码,还要输入密码,交易才会执行。沟通语言是英语,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的除外。
费用
佣金写在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所附费用表里。除非另有标明,费用以欧元报价。打开的条款没有印出转账或收单的欧元费率。首页没有印出生效日期,写着没有年费,反欺诈服务免费,只收取一笔交易费;没有交易就不收其他费用。首页没有印出这笔交易费的欧元金额。
电子货币可随时按面值赎回,除非公司和客户另有约定。赎回不另收费。客户仍按所选转账或取现方式支付通常的佣金,标准转账或取现佣金适用。赎回条件与转入账户的通常转账条件没有另设一套。合同到期时赎回,或到期后不超过 1 年赎回的,赎回客户持有的全部电子货币金额。关闭账户时,资金转到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其他电子支付系统账户,公司可以先扣除尚未支付的服务费和费用。
账户余额扣不到佣金时,公司另开发票。发票自开票日起 10 日内支付。逾期时,公司可以收取 0.02% 的违约金,也可以书面通知后立即终止合同。条款没有把这 0.02% 写成按日或按年。汇率在客户确认支付指令前提供,按转换当时公司汇率计算,基本汇率变更立即适用,不另发通知。
客户终止合同,至少提前 30 日通知。公司终止,提前 60 日通知。连续 12 个月没有任何支付交易时,公司也可以提前 60 日通知终止,并会先联系客户确认账户是否仍需要。条款和费用变更,至少提前 30 个日历日用纸质或其他持久介质提出。客户不在该期限内反对,视为接受。公司转让合同,至少提前 60 个日历日通知。客户不同意转让的,可以在变更生效前立即终止,不收佣金。
投诉
投诉免费。公司确认收到并告知答复期限,最迟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15 个工作日内给不出最终答复时,告知预计时间,最长不超过 35 个工作日。正式投诉发到 complaints@glocash.com。向立陶宛银行投诉可书面寄到 Totorių g. 4, LT-01121 Vilnius,或发到 info@lb.lt。协商不成的,按立陶宛法律在立陶宛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