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

Pyrros Lithuania

原文名称:UAB "Pyrros Lithuania"

电子货币机构 关闭 经营实体

UAB Pyrros Lithuania 曾是立陶宛电子货币机构,公司代码 304600426,牌照第 38 号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颁发。2024 年 11 月 12 日罚款 40000 欧元。2024 年 12 月 5 日的新闻写明,立陶宛银行已应公司请求取消该牌照。

已发布资料核验状态,与机构经营状态分开记录采集于 2026-10-06

官方联系方式

官网
https://www.pyrrosgroup.com
地址
Goštauto g. 8-112, LT-01108 Vilnius, Lithuania

发布方:GlobalBankBase 发布于 更新于 资料整理与核验方法

本次修订:规范国家关联;删去摘要中缺少适用条件的责任上限

仍能打开的支付服务一般条款挂在 banking.valenspay.com。条款把公司写成 UAB “Pyrros Lithuania”,公司代码 304600426,注册地址 Goštauto g. 8-112, Vilniaus, LT-01108,网站写成 www.pyrrosgroup.com。电子货币机构牌照第 38 号,2018 年 7 月 25 日颁发。2018 年 7 月 31 日的立陶宛银行新闻也记载向这家公司颁发了电子货币机构牌照,并写明当时打算面向特定客户、首先是信用社,发行预付卡。打开的条款没有印出生效日期。正式投诉邮箱是 operations@pyrrosgroup.com。条款里的 +370 800 50 500 和 Gedimino pr. 6 是立陶宛银行的电话和地址。打开的页面没有印出公司自己的电话。

2026 年 3 月 4 日的立陶宛银行银行代码表仍印着这家公司:BIC UAPLLT21,银行代码 36700,地址 Mėsinių g. 5, Vilnius。

2024 年 11 月 12 日,处罚名单对 UAB „Pyrros Lithuania“、公司代码 304600426 记了一笔罚款 40000 欧元。依据是洗钱和恐怖融资防范法的若干条款,以及立陶宛银行 2015 年 2 月 12 日决定 03-17 所附指示的若干点。2024 年 12 月 5 日,财务市场监督委员会决定的新闻写明,立陶宛银行认定这家电子货币机构违反洗钱和恐怖融资防范要求,考虑到公司已着手补救以及其他情况,罚款 40 千欧元,并应公司请求取消电子货币机构牌照的效力。这是监管措施,不是客户价目。同一天打开的 Valens Pay 条款仍把公司写成持有第 38 号牌照的电子货币机构。投诉一节又把公司写成在立陶宛设立并领有牌照的支付机构。

类别

条款把这家公司写成电子货币机构,不是银行。客户账户里的资金视为电子货币。客户存入或转入公司账户、公司收到款项后,按名义价值发行电子货币并记入客户账户。第 5 条写,电子货币不是存款,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对持有的电子货币付利息,也不提供与存放时间有关的其他利益。立陶宛存款保障不适用于在公司开立的账户。客户资金存放在为公司客户利益开立的隔离银行账户,不用于存放公司自己的资金,也不用于存放不被视为公司服务用户的其他人的资金。条款没有写出这家银行的名字。

谁能用

客户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打开的条款没有印出年龄。卡产品写的是 Pyrros individual Mastercard。卡上的资金不计息。同一份卡条款写,这是电子货币产品,不是由银行账户支持的借记卡,也不与银行账户相连,也不是担保卡、签账卡或信用卡。卡可以在接受 Mastercard 标志的商户用于网购或电话购物,也可以在 ATM 取现,没有现金返还。后面又一节写,可以在全球接受 Visa 卡的特约商户消费、在授权银行取现预借现金,并在适用时用 PIN 在 ATM 取现。打开的页面没有印出年费。取现费写在一份表格里,这一页没有把表格金额印出来。ATM 运营方可能另收费用。

费用

价目在一般条款的附表 1,名称是价目表,也可以登在条款所指的网站上。打开的这一页没有把附表 1 的欧元费率印出来。

电子货币按客户要求随时按名义价值赎回,公司和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赎回不另收费。客户仍按所选转账或取现方式支付通常的转账或取现佣金。名义价值等于存入或转入客户账户的金额,再扣除该支付方式适用的标准佣金。

欧元支付、客户是付款人、收款人在立陶宛共和国或其他成员国时,款项在支付执行日记入收款人账户;执行日不是公司营业日的,在最近的公司营业日。非欧元区成员国货币、在立陶宛和向其他成员国支付时,在执行后 3 个营业日记入收款人在其支付服务商处的账户;执行日不是营业日的,则为支付的最近营业日,并且不晚于公司收到支付指令后 5 个营业日。条款写明这适用于 Pyrros 创建的全部 PL IBAN。营业日若价目、特别条款和一般条款没有另定,是除星期六、星期日和立陶宛法定假日以外的日子。

卡交易通知在营业日 16:30 之后或在非营业日收到的,视为下一个营业日收到。通常在收到通知后的下一个营业日结束前,把交易金额贷记商户银行或其他支付服务商的账户。扣款包含适用费用。

因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退回的款项记回客户账户。付款人已付的执行佣金不退,与退回有关、向公司收取的其他费用可以从客户账户扣除。关户时,账户资金转到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其他电子支付系统账户。公司可以先扣除属于自己的费用、未付款、罚款和损害赔偿。有争议的资金可以扣到争议解决。

使客户处境变差的条款、价目和佣金变更,至少提前 60 个日历日通知。因重要原因变更的,可以不按这一期限事先通知,但须立即在公司网站、邮寄、账户或电子邮件公布;客户可以立即书面终止。

投诉

协商不成的,可以邮寄或发电子邮件投诉。正式投诉发到 operations@pyrrosgroup.com。公司确认收到并告知答复期限,最晚 15 个营业日。因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做不到的,说明延误原因和最终答复期限。最终答复不超过 35 个营业日。投诉处理免费。消费者认为处理不当的,条款写可以向立陶宛银行提出,途径包括电子政务网关、把消费者表格寄到监督服务局 Žirmūnų g. 151, LT-09128 Vilnius 或 pt@lb.lt,以及用任意格式寄到同一地址。居住在其他欧盟或欧洲经济区成员国的消费者,也可以向居住地的相关机构提出。适用立陶宛共和国法律。协商不成的,由立陶宛法院审理。

引用文件

注册地、官网、地址、服务地区

注册地
立陶宛
官网
https://www.pyrrosgroup.com
地址
Goštauto g. 8-112, LT-01108 Vilnius, Lithuania
服务地区
立陶宛

识别码

类型代码
Lithuania company code304600426
Bank of Lithuania e-money licence38
BICUAPLLT21

采集日期 2026-10-06。 核验日期 2026-10-06。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