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AB Travel Union 不是银行。商号是 myTU。2026 年 10 月 6 日打开的自然人条款写,注册地址是维尔纽斯 Saulėtekio 大道 17 号,邮编 10224,公司代码 305106882,电子货币授权号 LB001966。条款由首席执行官 Raman Korneu 代表公司。同一天打开的企业条款把注册地址写成 Sauletekio 大道 17 号,10224 维尔纽斯,并写授权号 LB001966,电子邮箱 info@travelunion.eu,客户支持 support@travelunion.eu,网站 www.travelunion.eu。立陶宛银行市场参与者页把授权代码写成 LB001966,电子货币机构牌照自 2020 年 6 月 4 日起有效,地址和通讯地址都是 Konstitucijos 大道 7 号,LT-09308,维尔纽斯,电子邮箱 info@travelunion.eu,网站 www.myTU.co。牌照页把牌照编号写成第 68 号,日期 2020 年 6 月 4 日,董事会决定 03-79。类别同时写成货币兑换经营者和在立陶宛持牌、活动不设上限的电子货币机构。网站页脚把地址写成 Konstitucijos 大道 7 号,09307 维尔纽斯,电话 +37052140121,电子邮箱 info@mytu.co,增值税号 LT100012316519。
自然人条款写,开立电子货币账户通常须年满 18 岁。未满 18 岁而公司允许开户的,适用另行告知的特别条件。儿童只能由父母正式代表、并经明确同意后开户,且不能做公司自行认定的高风险付款,包括赌博。网站儿童页写,从 7 岁起可以有免费支付账户和支付卡。一个人只能开一个账户,只允许自然人。私人账户出现可识别的营业流水时,公司可以在适当通知期后终止账户。账户余额不计利息。费用到期后按季计算,在每季末从账户扣收,价目另有写明的除外。
类别
电子货币机构。打开的自然人条款没有写出隔离账户或保障银行的名字。企业条款写,收到应记入账户的款项后,公司把钱存入银行账户和立陶宛银行(条款称为中央银行),再按相应金额发行电子货币。公司依法把客户的钱与自有资金隔离,并且不能像银行那样把客户的钱贷给任何人。钱始终放在公司在银行或中央银行持有的隔离账户里。公司无力偿债时,在管理人和清算人费用支付之后,客户对隔离账户里的资金优先受偿。电子货币牌照条款不允许付利息,账户里的钱不在存款保障计划覆盖范围内。
个人费用
网站价目页(同一套页面数据)写:开户免费。欧洲经济区公民的月账户服务费是“没有月费”。内部转账免费。SEPA 转账免费。订购第一张支付卡(首次订购或卡到期时)免费。卡在欧盟境内投递、最长 30 日,免费。全球卡支付免费。关户免费。ATM 取现每个月最多 2 次、合计最高 200 欧元,标成免费,并注明 myTU 不收手续费,ATM 运营方可能另收费。SEPA 国家超过每月 200 欧元的 ATM 取现是 2%、最低 2.5 欧元。SEPA 以外国家超过每月 200 欧元的 ATM 取现是 3%、最低 3 欧元。非欧洲经济区国民开户 10 欧元。成人卡丢失后的附加支付卡 8 欧元。儿童卡丢失后的附加支付卡 5 欧元。应客户要求、为撤销未经授权的卡交易而代理客户利益,收费 30 欧元。价目页没有印出卡组织名称,也没有印出年费。
同一网站的问答写了另一组数字。订购 myTU 支付卡之后,每月服务费 1 欧元。没有年费。任何 ATM 取现每月最多 2 次、合计最多 200 欧元不收费,ATM 运营方的费用不由 myTU 控制。未满 18 岁不收费:开户和订卡免费,不收账户或支付卡服务费。非欧洲经济区国民开户也免费,但另收每月 3 欧元的账户服务费。邮寄支付卡由当地邮政处理,最长 30 日。
自然人条款里的取现一段又是一种写法。付款不收费,发送欧元本地付款也不收费。在立陶宛或欧洲经济区的 ATM 取现,如果取现当时符合价目里的费用条件,不收费。不符合该条件时,每个日历月在立陶宛或欧洲经济区最多 200 欧元、最多 2 次不收费,其后按取现金额的 2% 收费,最低 2.5 欧元。欧洲经济区以外的 ATM,每个日历月最多 200 欧元不收费,其后按取现总额的 3% 收费,最低 3 欧元。部分 ATM 需要在应用里打开磁条,而不是用芯片和密码。
透支未及时补足的,按逾期金额每天 0.05% 计违约利息。公司可以事后追讨负余额,并有权至少收取 50 欧元。
企业价目在企业条款里指向网站定价页。2026 年 10 月 6 日打开的网站数据包里,个人价目是上面这张表,没有列出企业套餐的月费金额。企业条款写,月订阅的最小计费单位是一个日历月,月费在每个日历月的第一天自动出账。费用含增值税的,发票上分开列。账户透支后 5 个银行日内不补足的,公司可以立即终止服务并关闭支付账户。
差错、变更与投诉
未经授权或执行错误,以及对账单上的其他差错,须在发现后 5 个工作日内立即通知,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不晚于扣款日后 13 个月。也可以在事情发生后 13 个月内,用电子邮件或手机应用要求退回别人未经允许从电子货币账户作出的交易。公司可以拒绝的情形包括:客户有欺诈或不公平行为;或者付款不是远程购买,且客户故意或有重大过失没有采取合理步骤保管密码,付款发生在告知疑似盗用之前。公司没有按时、按正确收款人和正确金额发出付款的,也须在 13 个月内告知。收款账户资料是客户填错的,公司仍合理努力追回,追不回时,客户可以书面要求提供可用于起诉的相关信息。未经授权的付款,在收到通知或公司认定未经授权后,不迟延退回,最迟在下一个工作日结束前,并把账户恢复到该笔交易没有发生时的状态,但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欺诈的除外。通知须在工作日下午 4 时前提交,此后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因丢失或被盗的卡、TU 手机应用或盗用而发生的未经授权付款损失,由客户承担。打开的这段没有写出一个欧元上限。
协议变更至少提前两个月告知。生效前提出异议的,协议结束。对客户明显有利的变更,作出后再告知。不同意变更的,可以无关户费地关闭电子货币账户,余额转到客户的另一个账户,欠款仍须偿还。到期前没有回复的,视为接受。合同声明可以在 14 日内无须说明理由撤回,发到 support@travelunion.eu。开户后头 14 日也可以取消电子货币账户。客户可以随时免费结束协议,在应用里关户或发电子邮件。公司可以随时无理由结束协议,至少提前两个月告知。
与电子货币账户有关的投诉发到 support@travelunion.eu。最终答复用电子邮件,在收到投诉后 15 日内。例外情形会先发暂复,说明何时给出最终答复,最终答复不晚于首次收到投诉之日起 35 日。未按时收到最终答复或不满意的,可以向庭外争议解决机构立陶宛银行提出。条款写的地址是 Žirmūnų 街 151 号,LT-09128 维尔纽斯,电子邮箱 pt@lb.lt。也可以向立陶宛共和国法院起诉。
2025 年 5 月 13 日,立陶宛银行罚款 52,000 欧元,并给予警告和公开披露。依据包括《洗钱和恐怖融资防范法》第 9 条第 14、16、17 款,第 14 条第 1 款第 5 项、第 3 款第 1、2、3 项、第 5 款第 2 和第 3 项,第 17 条第 1 款,第 29 条第 1 款第 1、3、4、10 项和第 4 款;2015 年 2 月 12 日第 03-17 号决议多项;《电子货币和电子货币机构法》第 29 条第 3 款;以及 2009 年 12 月 30 日第 247 号决议所批准的资金保护要求第 8.1、9.4、9.5 和 9.10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