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网站在 valyuz.com。使用条款在 Terms & Conditions,打开的页面没有另印生效日期。法人是 Valyuz, UAB,公司代码 304782929。条款把注册地址印成 Gedimino ave. 44A-201, Vilnius,通信地址印成 Saltoniskiu Str. 2, Vilnius。登记页把地址印成 Gedimino pr. 44A-201, Vilnius,通信地址印成 Saltoniškių g. 2, LT-08126, Vilnius。现有客户客服邮箱 support@valyuz.com,电话 +442039664500 和 +37052078271。新客户与开户邮箱 sales@valyuz.com,电话和 WhatsApp +44 7418 378168。登记页另印邮箱 igork@valyuz.com。
电子货币机构牌照第 34 号,2018 年 3 月 29 日由立陶宛银行董事会签发,决定号 03-57。登记页的授权代码是 LB000454,牌照自 2018 年 3 月 29 日起有效。自该日起登记的活动是:从支付账户提取现金及账户运营所需的全部操作;支付交易执行,含直接借记、卡或类似工具以及含长期指示的贷记转账;支付工具发行或收单;发行电子货币;电子货币分销和赎回。登记类别还包括货币兑换运营商。打开的活动表没有给货币兑换单独一行起止日期。登记页写明可在其他成员国不设分行提供服务,并标着 29,打开的页面没有列出这 29 个国家的名称。
2021 年 6 月 10 日,立陶宛银行因电子货币法相关条款以及向立陶宛银行提供不正确信息,处以罚款 15,000 欧元,并公开披露该违法行为。2023 年 12 月 12 日,因反洗钱和恐怖融资预防法及立陶宛银行相关指示的多项条款,处以罚款 55,000 欧元。
类别
这是立陶宛电子货币机构,不是银行。条款把电子货币写成以电子方式存储的价值,对应于存放在 Valyuz 客户银行账户中资金的面值,并构成对 Valyuz 的债权。客户为发行电子货币而转入的资金,所有权仍归客户。公司按立陶宛电子货币法采取保障措施,把客户资金隔离后放入受保护的客户资金银行账户。条款同时写明,公司无力偿债时电子货币可能失去价值、无法使用,客户可能失去电子货币;记入客户资金银行账户的资金不受债权人追索。账户上的电子货币不计利息。立陶宛存款保障不适用于该账户。
谁能用
个人使用服务须年满 18 岁。条款写明,公司可以对不同服务或产品另设年龄限制,打开的条款没有印出其他年龄数字。只能开立一个账户,除非公司同意加开。开户后分配 IBAN,账户资金以欧元计价。加开带 IBAN 的账户,或把资金换成其他可用货币,要在开户时说明,或开户后联系客服。账户注册只能在网站完成,不能在 Valyuz App 里完成。
支付账户可以是共用 IBAN 或专用 IBAN。服务包括发行和赎回电子货币、从支付账户提现、国际国内及本地转账、SWIFT 和 SEPA、直接借记、卡或类似工具、含长期指示的贷记转账,以及在线货币兑换。预付借记卡只能花事先充入的金额。打开的条款没有印出卡组织名称或年费。
每笔对外支付要用 Token App 或其他双因素方式生成的一次性密码授权。没有正确密码,支付指令不会执行。账户资金不够支付该笔费用时,不执行该笔支付。公司可以用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完成客户发起的支付。
赎回可以把账户上的部分或全部电子货币转到客户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条款写明,除非服务协议另有标明,Valyuz 不对电子货币赎回收费。执行赎回的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可能另收赎回费和货币兑换费。因客户填写的收款信息错误而赎回到错误账户时,可以请求协助追回,公司会收一笔行政费;打开的条款没有印出这笔记行政费的欧元金额,也不保证追回成功。
费用
具体费用写在开户前另行签订的价目里,可以按服务范围、注册国和业务活动而不同。打开的使用条款没有印出各笔转账的欧元价目。
开户问答写明:没有申请处理费,账户完全可用之前不收费,也不要求预付款。审计公司要求提供有效账户信息时,客户须同意公司提供该信息,费用是 100 欧元,并在网上银行用 Request(原先的 Signed Message)批准。
现有客户的电子邮件,营业日下午 4 点前发出的,视为当日收到;下午 4 点后或非营业日发出的,视为下一营业日收到。打开的条款没有把这个时点写成对外转账的截止时间。条款修改在生效前 30 日通过账户和电子邮件告知。
投诉寄给客服,并写明这是投诉,以便和普通询问分开。打开的使用条款指向投诉政策,没有印出答复天数。合同按立陶宛共和国法律解释。